关于停止销售
“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
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提醒告知书
全市化妆品经营者: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过渡期已结束,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上述化妆品。为确保您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信息:
一、涉及产品
按照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取得“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产品。
二、时间节点
截至2026年1月1日,“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经营的过渡期已结束,上述五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继续生产、进口、销售。
三、注意事项
请全市化妆品经营者(含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五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售化妆品符合现行法规要求;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进行夸大或虚假功效宣称。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信息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网址http://www.nmpa.gov.cn)或化妆品监管APP进行查询。

枣庄市中融媒
来源:枣庄市场监管
编辑:宋玉洁
责编:程修建
审核:张志刚 宋严磊

投稿邮箱:sztv3066529@qq.com
联系电话:0632-3066506
打开“市中云报”看评论